改造開放式廚房犯法嗎?

單位間隔改動有否違規,有時連業主亦全不知情,只有待問題被揭發,接獲告票甚至釘契下始知嚴重性。除了改建開放式廚房外,如果閣下有意為單位進行大改動,不妨留意以下常見但又容易「踩界」的改建情況。


1. 開放式廚房



將廚房牆身拆掉,以增客飯廳光源及空間,屬最常見的改動之一,尤其是廚房牆身大部分並非主力牆,對內籠結構並無重大影響,所以不少「無飯家庭」索性將廚房改作開放式,但不會為改動向有關部門申請。

除非單位原先為開放式廚房設計,如不少近年落成的住宅標榜無火煮食,以開放式間隔代替原有廚房,但實情是發展商早在規劃建築時,已向當局申請。

牆身大門耐火用

廚房設有梗牆及梗門,主要作用是要符合消防安全條例,因為牆身及大門可於火警發生時起耐火效用,以延緩火勢蔓延,所以擅自拆牆,甚至更改原有的廚房門作玻璃門、趟門或摺門等非耐火物料等,均已涉及違例。

再者,廚房內有不少水電裝置藏於牆身之內,拆卸牆身不止影響原有單位,對其他單位也有影響。


2. 自製特色戶


特色單位向來是市場的搶手貨,但供應有限,觸發不少業主自行改建特色戶,最常見是將兩個相連單位打通,更甚者上下打通成自製複式戶。

不論相連打通,抑或上下打通,由於涉及大規模間隔改動,大部分業主在改動前亦會知會管理處及透過相關工程人員向政府部門申請。

打通單位申請需時

打通單位申請需時,而且要經多個部門審批,所以絕非打通兩幅牆般簡單。
另外,如果單位附設環保露台,因每戶的露台面積有限制,故會出現單位可打通,但露台不能打通,或多出面積上限的露台要封鎖部分空間。


3. 露台變廳房


偌大的露台,只供曬晾及賞景有人會認為有點浪費,所以有部分業主將露台密封,改作儲物房用,或將客廳或睡房延伸至露台,以擴大室內實用空間。

改建露台除了因加重露台可接受的承托力,而有機會出現安全問題外,也會影響物業外觀或觸犯大廈公契,管業處有權拒絕改動。

管業處有權拒絕

若將廳房延伸至露台,但樓上單位並未跟隨改動,若日後出現去水位滲漏或防水欠佳,已改裝的單位將遇更大問題。


4. 無遮掩浴室

為了令室內空間更通透,有業主會將浴室,尤其是主人套房內的浴室以玻璃或透明物料代替原有的混凝土牆身,此設計更常出現於示範單位身上,無疑省去密不透風的牆身,即使空間沒有遞增下,視覺上也見開揚。

減省牆身要將三件頭的擺放、去水位的編排重新調配,一旦裝配不宜,導致滲漏情況並影響其他住戶,屋宇署也會向業主發告票,要求執漏。

單位曾改動 代理須披露

據屋宇署資料顯示,僭建物凡指違例建築工程。而未經建築事務監督事先批准的樓宇加建或改動工程,或未有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所訂的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而進行的小型建築工程,均屬違例。

釘契可買賣 惟按揭難

常見的違例工程有冷氣機或冷卻塔的支承構架、平台構築物、天台構築物、分間單位、結構改動、渠管錯駁等。

對於間隔已改動的單位,買家入市前除靠肉眼判斷改動是否合法,地產代理亦有責任如實披露,再者,可透過物業查冊資料,了解有否相關的產權負擔,如清拆令、維修令等。因未經屋宇署批准而擅自改動,單位將被釘契,雖然現階段釘契的物業仍可買賣,但面對銀行按揭時有一定困難,以及成交後,有關違規改建責任將轉至新買家身上。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